「我低估了道歉這舉止,對於受傷的人而言,是不容省略的儀式。道歉是,讓對方感受到,自己承受過的痛苦,也有被嚴肅以待的資格。道歉是,把你從別人身上掠取走的物品、情感或尊嚴,謹慎地交還給對方,因為那本來就屬於他們。道歉是,你請求原諒,對方不一定會原諒你,但若對方認識到他有原諒與不原諒你的選擇,他生活的所有層面,將比一開始好很多、很多。」
╴吳曉樂《可是我偏偏不喜歡》╴《她從海上來》
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,大家總認為犯了錯道了歉,負傷者就該立刻馬上回以沒關係,或來場擁抱大和解來表示己身的寬容大度。
好像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們,可以堂而皇之地選擇不原諒,選擇不接納道歉,或選擇與對方從此別過成為陌路人;而如若我們採取這樣的應對時,並不影響我們不是個好人的裁定,畢竟,內傷難驗,更多的時候是懶得擊鼓鳴冤。
無論親情友情或世上諸有情,請想想,在道歉前,你認真想過,你從對方身上掠奪的諸多,有被嚴肅審之度之衡之了嗎?